如今大家的版權意識都越來越強了,尤其是在文藝界,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演出別人的作品,很容易引起爭議。3月13號,德雲社的當紅演員秦霄賢,在綜藝節目《你好星期六》中,當眾演唱了歌曲《聲聲慢》。
可是隨後這首歌的原作者發文,稱秦霄賢多次無授權演唱自己的歌曲,侵犯了自己的版權,要求秦霄賢公開道歉。
《聲聲慢》這首歌,算是秦霄賢的代表作,在秦霄賢還沒有大紅大紫的時候,他經常在小劇場演唱這首歌。這首歌因為節奏舒緩,感情豐富,非常適合秦霄賢低音炮的嗓音,因此成為了秦霄賢粉絲的心頭好。
可是問題在于,這首歌並非是秦霄賢的原創歌曲,人家是有原唱的,並且原唱還多次發文,譴責秦霄賢無版權演唱自己的歌曲。
這一次秦霄賢又在綜藝節目上唱《聲聲慢》,被原唱看到以後,再次發文維權,說秦霄賢屢次侵權,但是自己和版權代理方,從未收到過秦霄賢老師翻唱的授權申請,請公開道歉。
可是像之前一樣,對于原唱的維權要求,不管是秦霄賢還是綜藝節目的節目組,都沒有任何人出來回應。
不管是歌曲,還是其他文藝作品,對于原創者來說,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樣。自己的作品被人侵權,就像是被人偷走了孩子一樣,長此以往,將不會再有人願意創作文藝作品。
對于原作者來說,就是希望秦霄賢在翻唱的時候,能標注一下原唱,而不是屢次侵權,卻對原作者的維權行為置之不理。
當然話說回來,秦霄賢應該不可能故意去侵權,他可能只是不太清楚,在綜藝節目上唱別人的歌,哪怕是只唱幾句也需要有授權。
秦霄賢從成名到現在,他的人品還是有目共睹的,大家也相信他絕不是故意要侵權。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秦霄賢應該拿出個積極的態度來,主動跟原唱溝通一下,一起把這首歌帶給更多的觀眾,這樣才是一個雙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