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闖王李自成,本來是明朝滅亡后,最有希望坐上皇帝之位的人。但他都入主北京城了,最后還是失敗了,又灰溜溜地帶軍離開,回陜西。
靠雙手打天下,當皇帝的話,需要相當匹配的天時地利人和,朱元璋做到了,但李自成不可能成為第二個朱元璋。
是他實力不夠嗎?不是。他能逼得崇禎皇帝自盡,證明他的確有兩把刷子。
而且當時清軍在進攻中原,漢人是可以聯合起來抵抗清軍的,他們不喜歡李自成,且恨他殺了崇禎皇帝。
那時候,中原政權無主,明朝宗室已經往南逃了,如果李自成能在北京站穩腳跟,大機率大順政權,會開辟一個新的朝代。
事實上,李自成進京時,是很受老百姓歡迎的,要不是作死,李自成不會滅亡。
李自成在北京城里一共呆了42天,享受了短暫的皇帝待遇,就混不下去了。這短短幾十天,他到底干了些什麼?
要用一個詞,來形容李自成在北京城的所作所為,那一定非「荒唐透頂」莫屬。
能讓百姓那麼期待闖王的到來,是因為相信李自成來了后,大家能過上好日子。
百姓當時一致認為,闖王來了不納糧。結果,等來的不是美好的未來,而是一群野獸。
剛到北京的時候,李自成特地下了命令,進京后軍隊所有人,必須安分守己,不準亂動百姓的東西。有了闖王的保證,百姓們自然歡歡喜喜地去迎接大順軍。
可愿望是美好的,現實永遠是殘酷的。大順軍都是農民出身,誰給飯吃為誰賣命。起義軍從一開始的打仗方式是,邊走邊搞破壞,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不守城,不駐防。
這些人的思想里根深蒂固的概念是搶奪,完全沒有國家意識。看到如此繁華的京城,大順軍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占為己有。
李自成的愛將劉宗敏,帶頭燒殺搶掠,部下見狀,自然不甘落后。百姓們這才明白過來,來的是吃人的狼。
《流寇志》里,彭孫貽直接把大順軍比做匪類、流寇,用來形容這些人的兇狠殘暴。
放肆地搶了幾天后,李自成才反應過來,自己是要當皇帝的人,百姓都是他的子民,不是敵人,大順軍才漸漸停手。
可惜沒安生幾天,李自成又出了新花樣。大順軍征戰那麼多年,軍餉全靠搶,這突然不能搶了,那錢從哪來呢?
崇禎皇帝的國庫,也因為連年打仗窮得叮當響,很多人要吃飯、生活,得想辦法搞錢。
于是,李自成把手伸向了明朝遺留下來的官員,用他們曾經剝削百姓為借口,逼迫交納罰款。
罰款的金額,就根據官員們從前的官職級別來收,拿不出錢的,就等著挨罰。好些交不出錢的人,慘死在了大順軍手下。
一進北京,就把京城搞得雞飛狗跳,民不聊生,連開頭維護形象,裝一裝好的李自成都做不到,更別提往長遠了打算。
李自成這麼做,其實不稀奇,崇禎皇帝死之前,李自成就明說了,他從來不想當皇帝,只想崇禎給100萬的軍餉,封他當個西北王,他不僅從此退回陜西去,還愿意出兵幫崇禎皇帝抗擊清軍。
可崇禎沒錢給他,也不接受農民叛軍的威脅,直接自盡死了。本來李自成就這麼入主紫禁城,得到天下完全不費功夫。
但他不可能有朱元璋當年,胸懷天下的大氣,他躺在紫禁城里,只是為了享受做皇帝的感覺,他要的只有榮華富貴和權力。
就這麼短短42天,李自成沒去考慮如何對付清軍,而是先忙著冊封嬪妃。
霸占了崇禎皇帝的后宮就算了,在城里搶劫了也算了,關鍵李自成根本分不清輕重,劉宗敏綁架了吳三桂全家,打傷了吳三桂的父親吳襄,李自成毫不在意。
那時候,吳三桂正在去往京城,向李自成投降的路上,當他得到消息,父親和小妾被大順軍的人欺負了,頓時火冒三丈,稍加考慮,便扭頭投降了多爾袞。
而多爾袞此時,展現出了極大的氣度和胸懷,在接到吳三桂求救信后,連夜趕路,硬是在吳三桂被李自成打敗前的最后一刻趕到,與他聯手破了大順軍。
自此,李自成完全敗下陣來,知道北京城無法再呆了,趕緊跑路保命。這時李自成突然不甘心,舍不得北京城了,于是匆忙為自己舉行了登基儀式,然后戀戀不舍地離開了。
正是李自成思想上的局限,讓他干出這些荒唐事,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