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治理國家,我國古代制定了一系列律例,其中針對不同的犯錯手段,國家會采取不一樣的懲罰方式。
有些懲罰尚且在身體的承受范圍之內,但有些懲罰卻會造成嚴重損傷。在這些懲罰方式中,存在一種叫做流放的懲罰方式,流放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針對的是家眷,對他們進行流放。
通常古代送流放的女人時來回需要走數千里的路,但衙役們卻都想爭著去,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流放最早出現在氏族社會后期,這之后我國歷史上也曾出現過流放紀錄,但卻不是每一個朝代都有「流放」這種懲罰手段。
「流放」真正被納入是在隋朝時期,據歷朝歷代的官府遺存資料來看,每個朝代人的流放地點都不盡相同,不過這些地方都存在一個共同點——非常偏遠貧瘠。
當人被送到目的地之后,他們會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參軍守邊,另一種則是屯墾荒地。還有一些朝代的流放者可能會淪為下人。
對于現代人而言,幾千里距離似乎算不得什麼,但對于古人而言數千里的距離就意味著此生可能都沒有辦法見到家人,再加上人大多需要帶著沉重的鐐銬,很多人在路上可謂是受盡苦難,這就使得人在路上要麼想方設法地逃跑,要麼就想方設法地尋歿,以避免自己面臨接下來的苦。
被判處流放的人確實會遭受很多磨難,而衙役們雖然不需要像他們那樣佩戴沉重的枷鎖,但路上依舊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情況,因此很多衙役都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盡可能避免自己成為流放的押送人員。不過當判處流放的人變成女性時,衙役們卻會非常開心,甚至還會搶著去。
至于衙役們會搶著去送女人,主要是因為這些女人早先大多也是誥命夫人或者官家女子,她們在發達的時候結識了不少人,再加上官們通常會有一些門生故舊,而這些人通常會拿出一些錢財給負責押送的衙役,以確保家眷能夠在路上少吃一些苦。
另外衙役雖然也在體制內,但由于他們都是相對底層的工作人員,每個人一年的俸祿也沒有多少。
如果能夠攬下送女人執行流放的活,他們不光能夠得到打點的錢財,還能夠在過程中得到一些女子私藏下來的珠寶,這些通常都會比自己的俸祿高上好幾倍,衙役們自然會欣然前往了。
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就是,流放途中的條件雖然比較差,但相對于縣衙內的生活而言要自由很多,對于那些胸有天地的官差而言,送被判處流行的人也相當于「公費旅游」。
最重要的是女人相比于男人而言,個人實力不是很強,衙役不需要時刻擔心女人們會除掉自己,所以很多衙役才會搶著送女人。
流放是古代相對比較重要的一種懲罰,這種懲罰雖然不像「歿」那麼可怕,但它的可怕程度并不比「歿」小,不然歷史上也不會有那麼多人歿于流放。
對于那些被流放的女眷而言,她們在得知自己被判處流放的時候會非常痛苦, 但對于那些有人幫忙打點的女人來說,她們的流放之旅可能會好過一些,畢竟衙役看在錢的份兒上也會幫襯一二。
至于那些徹底被人忽視的女人,她們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會歿在路上,即便沒有歿在流放路上,也會因為積勞成疾而失去生命,真的非常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