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統治者為了約束他人的行為,和懲罰犯人的過錯,于是發明了許多殘忍的刑罰。讓人們熟知古代刑罰,有五馬分尸、凌遲處死、砍頭等。
由于古代沒有相機,我們只能從史料上獲取文字,然后想象刑罰的場景。但是當1846年,一名法國人將相機帶入了我國之后,當時的一些清朝末年的畫面,則被珍貴地記錄了下來。
讓我們一同來看看,這個鏡頭下的清朝刑場到底是什麼樣子?
上圖是清朝末年犯人即將要被砍頭的畫面。從照片中可以看出,犯人跪在泥地中,手則被捆綁起來,脖子上還系有繩子,繩子的另一端被另一個人拉著,而站在他面前的,正是舉著刀要砍下去的劊子手。而他們的周圍,圍滿了一圈群眾,這便是史書里的「斬首示眾」。
為什麼要「斬首示眾」呢?這是統治者為了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告訴群眾,如果有人像他一樣犯了大的過錯,那麼也將會受到同樣的懲罰。
自古以來,女人都受到過許多約束。由于古代思想比較傳統,如果男女之間做了些出格的事,那麼古人便認為是女人傷風敗俗,于是古代便有了懲罰女人的「刑罰」,那就是浸豬籠。
上面的圖,便是用鏡頭記錄下來的清朝女子被浸豬籠的畫面。可以看出,這個女子的雙手和雙腳都被困在一根木棍上,然后由兩個男人抬著這根木棍。接下來便是要把她丟進河中。
過錯輕的女子,會把她的頭部露在水面上,可呼吸,但是要泡在河中若干個時候。而過錯重的女子,則會把她丟到沒過頭部以上的位置,直至淹死。這種是用來懲罰與他人有染的女子。
我們常常在電視劇中見到,犯人會被套上枷鎖游街示眾,或者發配邊疆。上圖便是清末年間,被套上枷鎖的犯人。這個枷鎖從外觀看上去只是兩塊木板,但其實它的重量讓人難以想象,一般人是無法長時間佩戴的。
史料中記載,通常枷鎖有25斤左右,重的則有三十多斤。而這麼重的重量,全部都壓制在犯人的肩膀處,是十分吃力的。
統治者為了約束犯人,所以制作出這種重量超乎人類承受范圍的枷鎖,其一是為了困住犯人的雙手,以免犯人再為非作膽。
其二是為了對犯人進行體罰。從上圖可以看出,犯人在一個長方形的木箱子中,只有頭部和一只胳膊露了出來,這個木箱的四周都被裝上了鎖鏈,看起來空間很小,而且十分牢固。在這樣狹小的空間里,犯人不吃不喝,暴曬在太陽下,而且無法動彈身體,可謂是受盡了折磨。
據記載,這張照片是1908年拍攝的,而清朝滅亡在1912年,距離我們的生活不過是百年之久,實在是令人唏噓。
在現代人的想象中,劊子手也許是五大三粗的,長相粗狂、野蠻,但實際上并不是如此。從上圖的照片中可以看出,清末年間的劊子手,看起來弱不禁風的樣子,身材并不魁梧。
雖然,我國在1912年結束了封建統治的時代,可是砍頭被廢除的時間,是在1914年。
通過以上的照片,雖然直觀了刑罰的殘忍,但它們都是極其珍貴的畫面,讓我們對歷史的考究也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