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中常有主人公租女友、租男友以應對家中長輩催婚壓力,而后這對合約男女日久生情,修成正果的橋段。影視劇的情節是甜蜜動人的,現實卻是殘酷的。
在清代,許多窮苦人家生活已成問題,卻仍然面臨傳宗接代的任務,這該怎麼辦呢?他們選擇了 「典妻」。
典妻
什麼是「典妻」?通俗來講就是 租個老婆生孩子。有關典妻制度的 最早史料記載是在漢朝, 清朝時期典妻這種現象達到了 鼎盛。不同于影視劇中的甜蜜歡喜,清朝人的典妻是充滿了血和淚的。
一邊是窮的娶不起老婆的光棍漢,一邊是已經娶妻但生活難以為繼的底層人家,生活困頓的丈夫,將妻子暫時出租給娶不起老婆的光棍漢,換一些錢財,被典出去的妻子在租約期限內替雇主生育后代,延續香火。
也有一些富裕家庭因為沒有子嗣,而與已經生養的窮困人家達成租約,租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為這個家族生育后代。
無論哪種情況,租約期限一到,被典出去的妻子立刻就要回到原來的家庭,與被典期間生育的子女分離。
對于被典的女性來說,她們只能是個 沒有感情的生育機器,不能有自己的感情。典出去之時,她們要與自己的子女分離,不能照顧陪伴自己的兒女,甚至要用被典這件事來換取子女和丈夫暫時的生存。
被典期間,她們是被雇主玩弄的工具,表面看像是雇主臨時的妻子,實際上又像是雇主的仆役,她們要承擔生兒育女的任務的同時,也要給雇主干活勞作。
典期一到,她們又要與新育的子女分離,并且可能是 永遠的分離。回歸原家庭以后,她們還要面臨旁人的指指點點。
在封建倫理之下,即使她們被典出去也是為了全家人的活路,她們曾給旁人生兒育女的事實仍是深深違反了那時的倫理道德的,被典出去的這些女性將面臨自己的鄰里鄉人的異樣眼光,甚至是自己的丈夫孩子的冷漠與羞辱。
典妻違背倫理
典妻是 違背倫理的,無論對于出典人、承典人、被典的女性,還是對于在這種制度之下誕生的孩子。實際上,這種制度涉及的每一方的人都是受害者,是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對象。
典妻當然也是 違背法律的,在封建禮教制度之下,官府也不會允許這種違背倫理的制度存在。《大清律例·戶律·婚姻》就有規定,
「凡將妻妾受財,典雇與人為妻妾者,本夫杖八十。知而典娶者,各與同罪,并離異,女給親,妻妾歸宗,財禮入官。不知者,不坐,追還財禮,仍離異。」
典妻是要受到 刑罰懲治的行為,還會有罰款,但它為什麼會屢禁不止呢?
典妻屢禁不止的原因
主要原因當然是 「窮」。清朝有康乾盛世這樣國力繁盛的時期,但閉關鎖國政策之后,清政府逐漸落后于西方列強,內部的社會矛盾也日益加重。
在外,是列強的不斷欺凌,割地賠款、戰爭頻仍,在內,是地主階級的土地兼并和官府的苛捐雜稅,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同時保證自己的享樂,不斷壓榨百姓,一味從百姓身上索取錢財,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有太多的人窮得娶不起老婆,娶到了老婆又養不活家庭。與此同時,封建社會長期以來綿延香火、生育子嗣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即使生存環境如此艱難的情況下,他們仍要延續子嗣,典妻制度就有了存在的必然性。
自漢至清,戰爭、疾病等影響人民生存的因素始終存在,典妻制度也因此始終有著它的生存空間。《福惠全書》中就有這樣的記載:
「畝畝窮民何能堪此?勢必傾家蕩產,典妻鬻子以償其用矣。」
生存難以為繼之時,典妻賣子就是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
到了清朝,封建制度已經走向了末期,矛盾的尖銳性也達到了極致。生活困苦卻始終恪守著要綿延香火、繁衍后代的理念的底層人民無奈選擇了這條不堪的典妻之路,并默默吞咽著它的苦果,承受著由它帶來的因不合倫理而生的折磨。
怪誕的是,典妻制度一路發展下來,竟然形成了媒證、訂約、下聘等一系列完善的禮節程序。這與三媒六聘的婚姻締結禮儀竟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了微妙的互動。然而,文明的禮節程序終是掩蓋不去這張面孔之下的殘酷與苦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