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國古代歷史的時候,總是能聽到「萬戶侯」三個字,幾乎每個歷史階段都會有人被封為萬戶侯,比如西漢初期的張良就獲得過這個封賞。
萬戶侯究竟是一種怎樣的賞賜,為什麼皇帝總會它來賞賜有大功勞的人?
其實萬戶侯不是一個詞,它應該分為萬戶和侯,萬戶說的是采邑制度和封國制度,而侯說的是爵位制度。
那麼采邑制度是什麼,封國制度又是什麼,它們在中國歷史上扮演著怎樣的角色。
古代的萬戶侯,如果放在現代的話,和什麼社會群體比較像?
關于采邑制度的詳細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其實在周朝建立之后,采邑制度就開始實施了,采邑制度是和分封制度一起實施的。
周天子將自己的親屬分封出去,派他們鎮守國家的領土。周王室的封王擁有很大的權力,他們不僅有土地的所有權,還有獨立的官僚體制,甚至擁有軍權等權力。
從本質上說,周王室的封王就是一個小的王國,除了一些天子特有的權力之外,這些封王基本全都有。
采邑制度就是封王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從而仿照周天子分封他們的辦法,然后把自己的土地分給下屬,不過封王下屬的權力就沒有封王那麼大了,就這樣層層下分,然后形成周朝的政治體系。
在各個政治階層所屬的封地內,他們幾乎擁有全部的統治權,比如可以收取賦稅,可以訓練軍隊招募私兵等等。
周朝的采邑制度因為權力下放得太多,從而導致出現了諸侯國的權力過大,在建國初期的時候,周天子對諸侯國的約束力還比較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國就開始架空周天子,于是歷史時期也就從東周進入了春秋戰國時期。
采邑制度的弊端,將周天子變為一個幾乎沒有權力的象征,而真正的權力則掌握在諸侯王的手中。
諸侯知道自己的權力因何而來,也知道周天子為什麼會被架空,這一切的原因都是采邑制度給予的權力太大。因此從這一時期開始,諸侯開始削減采邑制度賦予的權力,尤其是軍權,他們幾乎是不會把掌控軍隊的權力給其他人的。
到了戰國時期,采邑制度普遍的權力就只有享有封國內一定比例的賦稅,然后享有一些不會對中央政權產生太大威脅的特權。
一般有爵位的人都可以享受采邑,按照爵位的高低,所享受的采邑的等級也不同。一般來說,最低的男爵可以享受十幾戶或者幾十戶的采邑,而比較高的侯爵則可以享受千戶以上的采邑,有的侯爵功勞很大,因此采邑的戶數就可以一直疊加,最高可以疊加到萬戶。
按照采邑制度的規定,這些擁有爵位的人可以按照一定的規則,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享有采邑的戶數中分到一定的錢財或者物資,從來滿足他們的需求。
采邑制度的對象一般是王公貴族或者一些有功勞的大臣,其實采邑制度的作用類似于俸祿,只不過采邑制度所給予的錢財和物資,是俸祿之外的,是皇帝的恩寵。
等到秦始皇建立秦國后,采邑制度面臨最嚴重的一次危機。
按照秦始皇原本的計劃,是要將采邑制度廢除的,因為他要推行郡縣制,從而最大限度地強化皇帝的權力。然而等到真正去實施的時候,秦始皇發現采邑制度根本沒辦法廢除,如果廢除,國家就會面臨滅亡的危機。
對于封建王朝來說,采邑制度是穩定國家統治的一種手段,那時候的社會觀念就是如此,如果不按照這個規則辦事,則會產生政權顛覆的后果。
采邑制度因此并沒有被廢除,從周王朝建立開始,一直到清朝滅亡,采邑制度存在于中國古代歷史中,并在各個歷史時期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春秋時期的盛行的采邑制度,在戰國時期有了很大的轉變,此時的采邑制度雖然還存在,但是已經名存實亡,因為只擁有一小部分權利的采邑制度已經失去了它的靈魂。
為了鞏固國家的統治,戰國時期的統治者們在采邑制度的基礎上發明了封國制度,封國制度和爵位制度是一起實行的,它的作用也很明確,就是為了安撫人心,尤其是那些被封為王的皇室,還有那些建立了很大功勛的功臣。
秦朝建立以后,秦始皇發現依靠郡縣制并不能完全控制人心,因為那些有功勞的大臣是沒辦法用郡縣制的方法來控制的,因此便沿用了歷代君主使用過的封國制度。
秦始皇將這些建立了功勞的功臣送到封地,然后給他們一定的經濟特權,也就是采邑制度的一部分,讓他們在封國內安分守己,不要對中央產生威脅。
和采邑制度不同的是,封國制度是有監管人員的。采邑制度比較直接,就是直接把土地以及與土地有關的所有權力都給你,而且沒有監管人員,在封地內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但是封國制度不一樣,封給功臣封地之后,中央還會向封地派遣專門的官吏負責監管,同時郡縣制也在封地內實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封地內的行政權和軍事權是收歸中央所有的,封王只擁有很小的特權而已。
到了漢朝之后,漢高祖劉邦發現秦朝時的制度也有一定的問題,如果沒有王室來保護皇帝,那麼結果就像秦朝一樣二世而亡。所以在西漢時期,政治上是郡縣制和分封制并行的制度,藩王也因此出現。
藩王是同時享有采邑權利和封國制度的特殊群體,藩王享有經濟特權,也享有軍事特權,就像是春秋時期的諸侯王一樣。
其結果就是,初期藩王比較聽話,一到后期,就會爆發叛亂,後來西漢也確實爆發了七國之亂,西漢差點因此亡國。
藩王的權力過大,但是藩王又不可以廢除,因此西漢的帝王只好削藩,用類似推恩令的方法來限制藩王的權力,防止落得和周王朝一樣的下場。
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封國制度有了和采邑制度最大的區別,那就是不可以世襲。采邑制度是可以世襲的,在一開始被設置出來的時候,采邑制度就有可以世襲的屬性,但是因為采邑制度的特殊性,它最后名存實亡。
作為采邑制度的衍生形式,封國制度在可不可以世襲這個問題上做了明確的規定,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不可以世襲。
從此,封國制度代替了采邑制度成為封建王朝常用的封賞手段,直到清朝滅亡時,封國制度才消失。
侯是爵位制度的一種,最常見的爵位制度就是五等爵位,即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馮唐易老李廣難封這句話說封其實就是封侯。
爵位制度起源很早,而且也不僅只有五等爵位制度,在各個歷史時期,爵位制度也有一定的變化。
例如在戰國時期的秦國,爵位就有二十個等級,也就是商鞅變法后實行的軍功授爵制度。
在西周的時候,爵位是有六個等級的,就是在公侯伯子男之上多了一個王。這里的王說的是天子,雖然也用爵位來分級,但是王這種爵位無疑是最為特殊的。
等到漢朝時,爵位制度基本上確定了下來。此時的王已經是用來分封同姓的王室,以及建立了很大功勛的異姓,前者是用來鞏固王室的權力,后者則是對功臣的安撫和賞賜。
王之下是列侯,也就是侯爵,侯爵屬于封爵,侯爵和王爵共同構成封爵制度。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爵位構成的是賜爵制度。
封爵制度的權益是和封國制度結合在一起的,爵位的高低決定了所享受的封國制度權利的大小。封爵的權利主要有封國或者采邑,爵位的世襲,免除租稅的權利,還有一些特殊的政治權利。
爵位的世襲與否是所有權利中最受關注的,因為能不能把權利傳給后代,一直是古人所關注的重點。
為了規范爵位的繼承,同時也是為了限制爵位的泛濫,爵位的繼承制度和皇位的繼承制度其實是差不多的,核心要義就是嫡長子繼承制。
但和皇位繼承制度不一樣的是,除非情況特殊,否則爵位是不能讓庶子繼承的,即使是特殊情況的庶子繼承,那麼所享受的權利也會被撤掉一半。
如果不是特殊情況,而且也沒有嫡出的后代來繼承爵位,那麼朝廷一般會將爵位收回。
對于朝廷來說,爵位其實是一種負擔,因為他們的特權是從皇帝手中分走的,他們所花的錢,也都是從國家身上出來的。享有爵位的家族越少,其實對國家來說是一件好事。
爵位比較有趣的政治特權,應該就是「有罪先請秩祿上通」,這句話說的是有一定爵位的人,在處罰的時候是必須得到皇帝應允的,否則就不能隨便殺死。
這個特權在漢朝有歷史事實作為證據的,漢武帝后期,太子因為奸臣江充在漢武帝面前說他的壞話,所以發兵殺了江充。
然而這也惹惱了年老的漢武帝,他此時誰也不相信,所以就派人去抓太子。太子兵敗逃亡,逃到田仁所鎮守的地方后,田仁沒有遵守漢武帝的命令,他私自放走了太子。
等到追拿太子的人趕到后,丞相對田仁的做法十分生氣,就打算直接殺了田仁。
然而就在丞相準備動手的時候,一個御史站出來阻止了丞相的做法。因為田仁是有爵位的人,按照當時的法律,斬殺田仁,需要先向皇帝報告,得到皇帝的應允之后才可以動手,否則就是犯法。
御史的話讓丞相陷入了沉思,後來丞相確實沒有殺掉田仁,而是把他暫時關押,然后派人向皇帝報告情況。
這種特權,在后代演變為其他的形式,如宋朝時候的不殺士大夫的國策,還有明朝時期的勾朱政策。
所謂的勾朱,是處理死刑犯的一種原則。
明朝的死刑犯,如果皇帝沒有在名單上用朱筆勾掉他的名字,那他是不用死的,需要等到下一次勾朱的時間,才能決定他死或者不死。
所以,萬戶侯的意思其實已經很明確了。萬戶說的就是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萬戶以上的人家所繳納的賦稅,這些錢財都是萬戶侯的財產,而且這些錢不是一次就結清的,只要爵位還在,那萬戶侯在每次收取賦稅的時候都可以抽成。
除此之外,萬戶侯還有一定的政治權利,比如爵位可以世襲,還可以讓子孫后代獲得一定的官職,從而避免科舉考試這種比較費力的方式。
同時,萬戶侯可以招募一小部分的私兵來保護府邸的安全。不過一般來說,萬戶侯都是有很大功勞的人,他們在朝堂上一定有很高的官職,所以權力也很大。
如果萬戶侯在現代的話,應該和韓國的財閥差不多,都是有很大的政治權利,有巨額的財富。不過韓國的財閥在政治上的權力確實要比萬戶侯要大一些,畢竟萬戶侯干涉朝政的權力其實取決于帝王的能力,并沒有韓國財閥那麼強有力。
侯爵雖然可以繼承,可是也比不過財閥的世代相傳。
王侯將相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自從新中國建立以后,無論是采邑制度、封國制度還是封爵制度,全部都被廢除。這些東西全都是封建社會的糟粕,是不應該繼承的。
如今的社會是崇尚民主自由的社會,是一個重視個人價值的社會,靠躺著享受祖輩的財富已經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努力進取,才是正確的人生觀。
參考資料:
《史記》
《漢書》
《戰國策》
《資治通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