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王朝中,宦官是揮之不去的話題,其中,以東漢、唐朝、明朝三朝的宦官最為出名。例如,明朝的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等人,皆因權勢熏天而在史書上留下一筆。
反觀清朝,真正在史書上有記載的宦官并不多,除了晚清時期的李蓮英外(在《清史稿》中出現6次),清朝前期的大宦官吳良輔可謂「特立獨行」。
吳良輔在《清史稿·世祖本紀》和《清史稿·圣祖本紀》中皆有出現,橫跨順治、康熙兩朝,更為奇特的是,吳良輔在順治朝被殺之后,在康熙朝再一次出現,給人一種「死而復生」之感,在他身上,充滿了疑團。
本文,筆者繼續為大家解讀清朝歷史人物,希望通過各種史料的對比分析,讓大家了解一段不一樣的歷史。
公元1636年(清天聰十年、明崇禎九年),皇太極在盛京天壇舉行祭天儀式,改汗位為帝位,正式稱帝,建立大清。因此,嚴格意義上說,努爾哈赤是被追尊的「清太祖」,而順治帝則是清朝第二位皇帝。
1641年(崇德六年),皇太極在愛妃海蘭珠去世后,精神頹廢,猝死于盛京后宮之中。因皇太極生前未立太子,導致連續五天的儲位之爭,這期間,皇太極的長子豪格和十四弟多爾袞為了爭奪大位,幾乎兵戈相向。最終,雙方妥協,多爾袞提出擁立年僅6歲的福臨為帝。
福臨為皇太極第九子,生母為莊妃(孝莊文皇后),福臨登基后,改年號為順治,史稱順治帝。
順治幼年登基,攝政王多爾袞獨攬大權,作為皇帝,順治的童年是比較孤獨的。
著名的心理學家弗洛伊德曾說過:人的童年經歷對其一生有著最重要的影響。
順治雖然不像明憲宗朱見深那樣有一個十分「悲慘」的童年,但他的童年仍然比較孤獨。
根據《湯若望回憶錄》記載,順治登基之初,除了孝莊文皇后外長陪伴他以外,還有一個人常伴順治身邊,此人就是吳良輔。
吳良輔是個宦官,年齡、籍貫均不詳,只知道他在清軍入關不久后,就成了順治帝的貼身太監。但是,可能由于多爾袞擅權,吳良輔在順治親政之前,史書幾乎沒有什麼記載。
清朝順治七年,多爾袞在打獵過程中墜馬而亡,次年,年僅14歲的順治帝提前親政。親政后的順治帝,立即推翻了多爾袞攝政時期的多項決策,在很多方面,開始實施自己的想法。而吳良輔也因此雞犬升天。吳良輔在清朝做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就是力勸順治恢復「十三衙門」。
十三衙門是模仿明朝的說法,明朝時期,為了更好地侍奉皇帝及其家庭成員,在后宮內設置十二監 、四司、八局,合稱「二十四衙門」。最初,「二十四衙門」只是服務機構,其主官并非都是太監,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宦官勢大,「二十四衙門」基本上成為了宦官機構。其中,權力最大的,莫過于掌握「批紅」權力的司禮監。
吳良輔建議順治建立的「十三衙門」是在「二十四衙門」的基礎上進行合并和簡化的,其中包括司禮監、御用監、尚膳監等13個衙門,清一色用宦官做主官。
吳良輔要這麼做,本質上是想擁有更大的權力。但是,這麼做的后果是直接撤銷了內務府,而內務府一般是八旗勛貴掌管,也就是說,吳良輔其實是搶了勛貴們的權力和飯碗。 因此,八旗勛貴對吳良輔的態度可想而知。
那麼, 順治為什麼支持吳良輔呢?因為順治和吳良輔比較親密,他認為吳良輔是自己人,權力掌控在自己人手里,總比掌控在宗室手里好,因此便同意了設置「十三衙門」。
十三衙門的設立,在清朝初年引起軒然大波,內臣外臣們紛紛以明朝宦官干政為例,勸阻順治,最后,順治做了一些妥協,根據《清史稿·世祖本紀》記載:
命內十三衙門立鐵牌。諭曰:「中官之設,自古不廢。任使失宜,即貽禍亂。如明之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輩,專權擅政,陷害忠良,出鎮典兵,流毒邊境,煽黨頌功,謀為不軌,覆敗相尋,深可鑒戒。朕裁定內官職掌,法制甚明。如有竊權納賄,交結官員,越分奏事者,凌遲處死。特立鐵牌,俾世遵守。」
意思是,大臣們怕宦官干政,順治便在十三衙門面前立了一塊鐵牌,上面刻著十三衙門的法度,如果宦官竊權、受賄、結交外官、越權奏事,立即凌遲處死。
不得不說,順治是極其聰明的,他用一塊鐵牌,便堵住了大臣們的嘴。從此,吳良輔成為皇宮內勢力最大的「內監」,風光無限。
順治帝本以為,自己用一塊鐵牌就解決問題了,讓他沒想到的是,沒過多久,那塊鐵牌卻狠狠地打了順治一個巴掌,因為吳良輔出事了。
自古以來,外臣為了提前獲悉皇帝的心思,和宦官結交則是一條捷徑,畢竟宦官身在宮中,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而吳良輔作為順治身邊最親密的宦官,順治的一舉一動他都看在眼里,外官自然想方設法巴結吳良輔。
第一個把吳良輔拉下水的人,名叫陳之遴。
說起這個陳之遴,本就是清初官場上的一個墻頭草。他有個好朋友,就是明朝末年「嫌水冷」的錢謙益。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錢謙益本就是出了名的偽君子,陳之遴何嘗不是?
陳之遴生于明朝浙東望族,崇禎末年,他一舉考中榜眼,很不幸的是,第二年清軍入關,陳之遴的父親時任順天巡撫,受父親牽連,陳之遴被清朝「永不敘用」。
後來,他巴結多爾袞,被多爾袞任命為侍讀學士,經過多爾袞多次提拔。多爾袞倒台后,他連忙舉報多爾袞之罪,被順治帝破格提拔為禮部尚書,授弘文院大學士。但陳之遴結黨營私,曾被順治冷落。陳之遴為了「東山再起」,于是開始燒吳良輔的「熱灶」,用重金賄賂吳良輔,希望吳良輔幫他說好話。
吳良輔看了看順治立的鐵牌,又看了看陳之遴送給自己的重禮,最終禁不住誘惑,和陳之遴互通消息。
只是,吳良輔忘了,他當初觸犯了八旗勛貴的利益,那些八旗勛貴們時時刻刻用眼睛盯死吳良輔。所以,沒過多久,吳良輔結交陳之遴的證據,立即被御史們抖了出來,滿朝嘩然。
立鐵牌不允許宦官結交外臣是順治的主意,如今,吳良輔的所作所為,讓順治帝顏面盡失。但吳良輔畢竟是順治的親信,史載:
吏部等會陳之遴接納內監吳良輔事俱實。奉旨:陳之遴乃不思改過,又行賄賂結交,深負朕恩,姑免死革面,并父母妻子俱流徙盛京,家產籍沒。
上述這段史料出自《永憲錄》,《清史稿》中也有類似的記載,不過《永憲錄》中較為詳細,所以摘錄下來。順治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陳之遴,把陳之遴抄家流放,卻沒有半個字提及吳良輔,這明顯是袒護吳良輔。
順治這麼做,那些八旗宗室們焉能答應?他們很快又找到吳良輔的另一樁罪證,原來,吳良輔不僅收受了陳之遴的賄賂,還拿了王之綱不少好處。
王之綱是個明朝降將,曾是史可法的部下,後來投奔清朝,但一直不受重用,便想走吳良輔的門路。不曾想,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這件事很快被人捅開。
這下順治尷尬了,他本想袒護吳良輔,不料吳良輔如此不爭氣。在八旗勛貴的注視下,順治決定履行他在鐵牌上的承諾,將吳良輔「凌遲處死」。
注意,順治帝忍痛殺掉了心腹太監吳良輔,這件事《清史稿·世祖本紀》中有明確記載:
(順治十五年)甲辰,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
奇怪的是,吳良輔的故事并沒有結束,因為到後來,吳良輔又「死而復生」了。
上文提到,《清史稿·世祖本紀》很明確寫道,順治十五年,吳良輔伏誅。讓人想不到的是,《清史稿·圣祖本紀》卻又記載:
世祖崩,帝即位,年八歲,改元康熙。遺詔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四大臣輔政。二月癸未,上釋服。乙未,誅有罪內監吳良輔。
注意上述史料的最后一句的意思是:康熙元年二月,吳良輔被誅殺。
這就很奇怪了,同樣出自《清史稿》,前文說順治十五年,「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后文說康熙元年「誅有罪內監吳良輔」。也就是說,順治十五年吳良輔已死,到四年后(康熙元年),他又死了一次,難道他之前死后復生了?
如果說,康熙元年,「誅有罪內監吳良輔」這件事成立的話,那麼,無外乎有兩種可能:
第一,順治十五年,吳良輔沒有死。
第二,清朝初年有兩個吳良輔,順治和康熙各殺了一個。
不過,由于兩個人同名同姓,又同是「內監」,最后都被誅殺,我認為第二種可能非常小,所以,最大可能是第一種:順治十五年,吳良輔沒有死。換句話說,《清史稿·世祖本紀》編撰的時候,出現了錯誤。
關于這個猜測,有一個佐證,這就是由張宸寫的《青琱集》,張宸在順治年間任兵部主事,所以,他留下的史料,比民國時期編撰的《清史稿》要更可信些。
《青琱集》記載:
先是(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二日,上幸憫忠寺,觀內珰吳良輔祝發。
意思是,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二,順治到北京城西的憫忠寺,親自觀看宦官吳良輔剃發出家。
也就是說,順治十八年(順治去世的那一年),吳良輔還活著,這也就證明了順治十五年吳良輔沒有被殺。
根據《清史稿·世祖本紀》記載:
十八年春正月壬子,上不豫。丙辰,大漸。赦死罪以下。丁巳,崩于養心殿,年二十四。
意思是,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二,順治身體不適(根據王熙的記載,順治帝是染了痘癥,即天花),到了正月初六,順治已經不行了。初七這天順治去世,年僅24歲。
也就是說,吳良輔出家的這一天,順治的身體已經出現了不適。或者說,在順治去世的5天前,吳良輔出家為僧。
吳良輔只是一個宦官,他出家,順治帝為何還要親自觀看?于是,后世就有了一個很大膽的猜測:吳良輔是替順治出家的。
提及順治帝,總有繞不開的兩大話題,第一個是董鄂妃,第二個他的出家之謎。《清史稿》和《清實錄》都說順治是病逝,但有野史說順治出家了。我們姑且以正史為準,但有一點不能否認,就是順治執政末期,他對佛學十分癡迷。但順治礙于身份,不便出家,讓心腹太監代替自己出家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此,吳良輔代替順治出家的猜測,我認為基本可信。
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七,順治帝駕崩,臨終前,命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四人輔佐年僅8歲的三皇子玄燁,玄燁登基后,是為康熙帝。
《清史稿·圣祖本紀》記載:
二月癸未,上釋服。乙未,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
注意,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去世,普通士大夫需要「丁憂」三年,其實,丁憂守孝的時間并不是真正的「三年」,而是以九個月為一年,也就是27個月。而天子守孝,則以日代月,也就是說,順治去世了,康熙只需要服斬衰27日,因此,順治帝是正月初七病逝的,康熙到二月初四(癸未)這天,才脫掉衰服。
一般新帝登基,都要大赦天下,而且,新帝在服喪期間,若沒有重大原因,一般是不輕易殺人的。所以,這27天內,吳良輔是安全的。可是,到了二月初六(乙未)這天,吳良輔就被殺了。也就是說,康熙除服兩天后,就立即殺了吳良輔,可見時間之緊迫。
吳良輔本是一介宦官,順治去世后,他又是出家人,康熙殺他還有什麼意義呢?
當然,這個時候康熙尚且年幼,真正要殺吳良輔的,可能不是康熙本人,而是四大輔政大臣和孝莊太皇太后,所以,這個康熙,可能需要加個引號。從「康熙」這麼急著殺吳良輔,可以推測出兩個可能:
第一,吳良輔身上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康熙」殺他是為了滅口。
第二,吳良輔罪大惡極,「康熙」等不及細細審問,殺之而后快。
筆者看來,康熙殺吳良輔,有可能是順治之死有什麼秘密,而吳良輔恰好知道,或者說,順治送吳良輔出家之前,曾對吳良輔又什麼額外的交代,康熙不想讓這些話流傳出去,因此殺掉吳良輔,以絕后患。
但是,歷史可以推測,但不可以誅心。這種猜測只是可能。而康熙殺吳良輔,其實有另一條比較確切的原因。
上文引用《清史稿·圣祖本紀》中已經說了「乙未,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注意,殺了吳良輔后,還有「罷內官」三個字。也就是說,「康熙」殺掉吳良輔后,撤銷了「十三衙門」,重新設立了內務府。「康熙」這麼做,第一是廢除不合理的制度,避免宦官干政,第二是為了向宗室勛貴們示好。
從「十三衙門」的設立到廢止,也就短短8年的時間,康熙廢掉「十三衙門」,總要給大家一個說法,總不能說先帝當時腦子一熱設置了「十三衙門」吧?所以,吳良輔就必須要被拎出來。
但必須說明的是,吳良輔并不是為「十三衙門」背鍋,因為他本身就是罪魁禍首。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康熙殺吳良輔,有掩蓋未知秘密的可能,但吳良輔之死,肯定和十三衙門的設立有很大關系。前者是可能,后者是確切的。
也許,在《清史稿》中,吳良輔是個無關緊要的小人物,因此《清史稿》在編撰的時候,才會出現自相矛盾的地方,讓這個小人物「死而復生」。但是,能夠在史書上留名的人,其實都不是小人物,像吳良輔這樣的人,能在康熙剛除服就被殺掉的,必然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