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制度是古代固有的一種墓葬制度,又稱陪葬,是指以器物、畜牲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活人陪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
人殉一開始作為古代原始社會的遺留,是一種身份和政治地位的體現,同時也表現了古代人的生死輪回觀念,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延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直到辛亥革命之后,中華民國的建立才結束了殉葬這一制度。
根據考古發現,在原始社會時期,殉葬制度就已經出現了。而真正在中國歷史上留下印記的殉葬則始于商朝,一般來說,商代的統治者在死后會命令自己的親屬或者是部下進行陪葬,不過規模并不大。
《墨子·節葬下》中記錄,天子殉葬高達數百人,即使是士大夫也會幾十個人陪葬。這句話大體上反映了西周春秋時期的殉人情況,以等級身份的不同劃分殉葬的規模。
而到了春秋戰國后期,陶俑開始替代人進行殉葬。孔子曾說:「始作俑者,其無后也。」就是指的這一情況。
秦漢時期,殉葬規模有所縮小。秦始皇死時,相比于前朝有了一些改變,將活人殉葬,改為兵馬俑陪葬。然而據史書記載,參與建設的工匠和宮女都被殺死在了陵墓當中。
到了漢朝建立后 ,漢高祖劉邦以及漢惠帝都堅持反對殉葬制度。并且漢朝人的生死觀十分的豁達,于是殉葬制度地影響力就大大減弱。
從西漢晚期到宋朝,除邊遠地區以外,殉葬多半是偶然的事件,不再是一種制度或盛行的習俗,如史書記載三國時吳將陳武戰死,孫權下令以陳愛妾殉葬,但卻受到時人的批評。
遼金時代,一些邊疆民族依然保留著活人殉葬的習俗。雖然遼金受漢文明影響很深,但是殉葬制度卻沒有被當時的統治者們廢除。
遼太祖就曾經有大規模殉葬的記錄。而到了蒙古統治時期,成吉思汗去世后,有記載說成吉思汗殺了兩萬多人來為他陪葬。
蒙古以及后面的元朝,在一定程度上又復興了殉葬制度。
明朝初期起,殉葬制度在中原地區被明太祖重新恢復。有學者認為,明初殉葬制度的恢復是繼承了元代。不僅皇帝要求殉葬,這一風氣也影響了宗室大臣。明太祖曾命自己亡故兒子的妻妾殉葬,如秦王朱樉的妃子王氏。
明太祖死時,有十數名后宮女子殉葬。明成祖朱棣去世后,也要求后宮妃子和宮女為其進行殉葬,其中就有著名的韓麗妃。而當時求情的人成群結隊,但是仍然無法成功勸阻明成祖。
到了明英宗時期,殉葬發展出現了轉折。明英宗在土木堡大敗,而且還冤殺了功臣于謙,但是由于英宗廢除了殉葬制度,這使得他在個人私德獲得了相當高的聲望。史書評價:「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
到了清代,滿清在入關之前也是進行部落漁獵生活,因此清朝統治者一開始也推崇殉葬制度。努爾哈赤去世后,其福晉進行殉葬。侍衛也要自盡來表示對統治者的忠心。
到了順治年間,董鄂妃去世,順治便要求宮女太監進行陪葬。幸而康熙十分反對殉葬制度,嚴令禁止使用活人殉葬,這樣,人殉的行為才被遏制下來。
既然殉葬制度在中國持續了那麼長時間,并且也有墓葬經過挖掘后發現使用了活人進行殉葬。那麼,被選中殉葬者的命運如何呢?我們可以從一些事例中一探究竟。
吳王闔閭女兒去世后,舉辦葬禮引來了城中群眾圍觀,吳王闔閭卻下令將圍觀的百姓關入墓穴之中,進行陪葬。
這些人就被活活困在了陵墓之中,一般來說,人需要基本的食物和水來維持生命,而墓穴中卻沒有這些東西,所以,陪葬的人大部分都會渴死餓死。
人類的在這種極端的情況下,生存極限只有七天,也就是說,這些陪葬的人最多只能在墓中活七天。
還有一種可能,地下墓穴中空氣流通不暢,氧氣不夠充足,就會使得陪葬的人因為呼吸不到足夠的氧氣,窒息而死。
對于這樣的陪葬者來說,也許用不到一天,就會徹底缺氧而死。而對于皇室陪葬來說,被選中的嬪妃可能會事先被賜予毒藥,這樣,進入陵墓后,妃子們使用毒藥進行自盡,保持一種體面的死法,這樣也可以在九泉之下面容姣好的面對皇帝。
而對于一些太監宮女來說,則沒有那麼體面。秦始皇將為自己修陵墓的工匠和后宮的妃子統統殺死在陵墓中,這就會出現尸體交錯縱橫的現象,也是在墓葬中最常出現的現象。
殉葬制度是中國歷史文化之中的糟粕,需要被完全拋棄。其本質是封建帝王專制的結果,而生于現代社會的我們則再也不用目睹這一慘狀。